自2005年7月至2008年6月,我国将争取用三年时间实现煤矿整顿关闭“一个好转、两个减少和三个提高”的目标,小煤矿数量将大幅度减少,力争控制在一万处左右。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近日下发的《关于制定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三年规划的指导意见》明确提出了这一目标。
《指导意见》对实现煤矿整顿关闭“一个好转、两个减少和三个提高”的目标进行了具体说明。一个好转指采矿秩序明显好转。两个减少,一是小煤矿数量大幅度减少,二是小煤矿事故总量大幅度下降。三个提高,一是小煤矿资源回收率明显提高,二是小煤矿装备水平明显提高,三是小煤矿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技术素质明显提高。
据悉,煤矿整顿关闭的重点,一是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,严防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;二是限期关闭和淘汰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矿井;三是严格控制新建矿井的规模和数量。
来源:国土资源部网站 瞿长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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